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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是湖北省“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”,主题为“保护野生动物 让鸟儿自由飞翔”。
11月20日上午,点军法院将巡回法庭“搬”进“田间地头”,在土城乡穿心店村村委会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蒋某、文某等五人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。区人大副主任李筱霞受邀带领辖区人大代表参与现场监督,相关职能部门及干部群众等近百人参与现场旁听庭审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25年7月,蒋某等5人驾车至点军区土城乡山林禁猎区,使用捕鸟网、诱捕器等禁用工具捕获8只画眉鸟。民警现场抓获3人,蒋某等2人经电话通知后主动配合,视为自动投案。另在宿舍查获此前非法捕获的鸟类14只,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及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涉案总价值6.3万元。五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,愿承担生态赔偿责任,案件将择期宣判。
庭审结束后,法院干警趁热打铁开展普法宣传,向在场的村民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,结合本案讲解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刑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重点阐述了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及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。
“以前只知道捕鸟不对,今天听了庭审,才知道捕抓画眉鸟后果这么严重!”“这个好,我们看得明白,也听得懂,以后一定会管住手,也会提醒家里人。”村民们纷纷表示,巡回审判加现场普法直观而深刻,令人深受教育和警醒。
“巡回法庭让群众对猎捕野生动物违法有沉浸式的体验,不仅对法律法规心生敬畏,而且拉近了司法部门与群众的距离,真正起到法纪教育作用。”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芳谈道,“这也是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的要求,希望法检两院开展常态化普法,让普法教育‘零距离’。”
此次巡回审判进乡村,是点军法院践行司法为民、延伸审判职能的生动实践。通过将庭审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,把普法课堂搬到群众身边,让老百姓看得见、听得懂、记得住,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良好效果。不仅有力震慑了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,也显著增强了基层群众保护野生动物、维护生态平衡的法治意识与行动自觉,为筑牢生态司法屏障、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贡献了司法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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